哪些车辆核发绿标,哪些车辆核发黄标?
2010年7月1日起,对新注册登记机动车和在用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(不包括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、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)
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
(1) 2010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(设计数不超过6人(包括司机),且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2.5吨的M1类(即通常所指的轿车);
(2) 2010年10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(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);
(3) 2003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(指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)。
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动车,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。